計劃去瑞典探親的中國公民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,以及戶口本各頁的復印件。
如果親屬關系無法在戶口中體現,則應提供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。需要申請人單位開個介紹信,說明你們的關系,同時說明給予多少時間的假期并保證回國后的職位。然后拿戶口本去當地公證處公證。
年齡在18歲以下的孩子不用單獨的存款證明,如果你在瑞典有收入也可以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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